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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知识】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

作者:迦泰通报关 电话:185-2130-6667 来源:http://www.jtia56.cn/ 发布日期:2023-04-08 09:24:25

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
 
9月13日,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与老挝农林部佩·蓬匹帕线上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关于老挝鲜食百香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
11月5日海关总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议定书规定,发布2021年第90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11月5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老挝鲜食百香果进口。
 
1百香果介绍
公告中所指的鲜食百香果为紫果西番莲,学名Passiflora edulis,英文名Passion fruits。
百香果是以汁用为主的水果,成熟果实含汁30%以上。百香果的果汁色、香、味、营养极佳,富含人体必需的17种氨基酸及多种维生素、微量元素等160多种有益成分,适合生产果汁、果冻、果露、果酱等产品,具有消除疲劳、提神醒酒、降脂降压、消炎去斑、护肤养颜等神奇功效。随着饮料和新式茶饮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百香果制品的需求也在增加。我国百香果贸易以进口百香果果汁进口为主。其中90%来源于越南,而进口鲜食百香果能够进一步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2批准的果园和包装厂要求
输华百香果果园、包装厂须经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以下简称"MAF")备案,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批准注册。注册信息须包括名称、地址及注册号。注册名单应在每年出口季节前,由MAF向GACC提供,GACC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注册名单。
老挝输华百香果在出口前,应按照《议定书》要求开展果园和包装厂管理,同时,《议定书》对于百香果的包装、出口前检疫和植物检疫证书均有明确的要求,以确保老挝输华百香果的品质和检疫"双保险"。
 

 
3进境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百香果到达中国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按照以下要求实施检疫。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进口百香果是否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互联网+海关"平台登录,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进行申请。
2.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标明"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果名称、产地(省、区)、果园名称或其注册号、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3.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ISPM15)。
 
(二)进境检验检疫。
1.输华百香果可以从GACC允许进口水果的所有口岸进境。详见GACC官网首页 → 专题专栏 →业务专栏 → 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2.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对进口百香果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三)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批准的果园或包装厂,则该批百香果不得入境。
2.如截获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则该批货物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4回顾性审查
为确保管理措施及操作要求得到有效实施,GACC和MAF可对议定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

本文来源:http://www.jtia56.cn/seafood/86.html

本文标题:【海关知识】鲜食百香果植物检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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